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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2日,记者从安徽省科技厅获悉,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。其中明确,每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、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,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。此外,对新建登记备案院士工作站将给予100万元资助,对有效期满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院士工作站,还将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安徽省院士工作站(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)是院士及其带领的科研团队与省内企业、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(以下统称承建单位)共同组建的创新平台。
院士工作站工作内容包括围绕行业发展需要及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,开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;针对承建单位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,组织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开展技术咨询、联合攻关、新产品研发;引进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的创新成果,共同进行转化和产业化,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,促进产学研合作;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联合培养科技创新人才;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等。
办法明确,每家承建单位可与1位及以上院士签约、组建1个及以上院士工作站,每位院士可牵头在承建单位组建1个院士工作站。此外,每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、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,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。
在经费资助方面,对新建登记备案院士工作站将给予100万元资助,资助经费一般分三年按40%、30%、30%的比例拨付至承建单位。对具有重大影响和广阔发展前景、预期效益显著的,或同一家院士工作站入驻院士不止1位的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确定资助金额。此外,对有效期满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院士工作站,还将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省科技厅每年将对登记备案的院士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价,并对有效期满的院士工作站开展综合绩效评价,评价内容包括科技项目、成果转化、人才引进培养、知识产权创造以及其他标志性成果等情况。有效期满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,将给予奖励。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,限期整改,仍不合格的,将撤销院士工作站备案,当年度新建登记备案资助不予拨付。
合肥通客户端-合报全媒体记者 刘畅司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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